加拿大頒布複合木材甲醛排放法規 (SOR/2021-148)

2021-09-15 09:00 文章來源: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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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

一

2021年7月7日,加拿大環境部和衛生部批准了複合木甲醛排放法規。該規定已在加拿大公報第二部分公佈,將於2023年1月7日生效。以下是規定的要點:
一、控制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任何含有甲醛的複合木製品。大多數在加拿大進口或銷售的複合木製品必須符合相應的要求。但是,層壓板的排放要求要到2028年1月7日才能生效。此外,只要有記錄證明,在生效日期之前在加拿大製造或進口的產品不受此規定的約束。
2、甲醛釋放量限值
該法規規定了複合木製品的最大甲醛排放標準。這些排放限值以通過特定測試方法(ASTM D6007、ASTM E1333)獲得的甲醛濃度表示,與美國 EPA TSCA Title VI 法規的排放限值相同:
硬木膠合板為 0.05 ppm。
·刨花板為0.09ppm。
·中密度纖維板為0.11ppm。
·薄中密度纖維板為0.13ppm,層壓板為0.05ppm。
3、標籤和認證要求:
所有復合木製品在加拿大銷售之前必須貼上標籤,或者賣家必須保留一份標籤副本並隨時提供。已經有雙語標籤(英語和法語)表明,符合美國 TSCA Title VI 法規的複合木製品將被認為符合加拿大的標籤要求。複合木和層壓製品在進口或銷售前還必須經過第三方認證機構(TPC)的認證(注:已獲得TSCA Title VI認證的複合木製品將被本法規接受)。
4. 記錄保存要求:
複合木板和層壓板的製造商將被要求保存大量的測試記錄,並應環境部的要求提供這些記錄。進口商和零售商需要保留其產品的認證聲明。對於進口商,還有一些額外的要求。此外,該法規還將要求所有受監管的公司通過告知環境部他們參與的受監管活動及其聯繫信息來表明自己的身份。
五、申報要求:
製造、進口、銷售或銷售含甲醛複合木製品的,必須向環境部提供以下書面資料:
(a) 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和相關聯繫人的姓名;
(b) 關於公司是否製造、進口、銷售或提供複合木板、層壓產品、零件或成品的聲明。
6.海關提醒:
海關提醒相關產品出口生產企業及時關注行業技術法規和動態,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生產,加強產品質量自檢,做好產品檢測及相關認證工作,避免境外通關障礙的出口貨物。


發佈時間:Sep-15-2021